北京两会进行时 经济话题热,委员有话说******
北京两会:经济话题热 委员有话说
【《中国新闻报》记者刘军报道】后疫情时代,中小微企业如何纾困?古都北京如何发展现代农业?北交所开市一年后如何进一步做大做强?正在召开的北京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上,北京民建会员认真履职尽责,围绕经济热点话题积极建言献策。
郭田勇 北京市政协委员、民建北京市委副主委,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北交所如何更上一层楼?提高独立性
北交所开市一年多来,实现良好开局,但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刚刚发布的2023年北京市政府工作报告提到,今后五年支持北交所扩大交易规模。北交所如何更上一层楼?北京市政协委员、民建北京市委副主委,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郭田勇支招,可以从多方面提升北交所的独立性入手。
目前,包括上交所和深交所在内的全球主要交易所多数采用公司制的组织形式,而北交所是我国第一家公司制证券交易所,在郭田勇看来,北交所若想做大做强,要充分发挥其公司制的优势。一方面,北交所可以在公司股权结构和治理结构上提高独立性,引入战略投资者,比如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等实力强、经验丰富的机构,借鉴港交所、纳斯达克等交易所先进经验,在公司治理层面提高北交所的独立性、创新能力、市场竞争力。
另一方面,郭田勇建议,北交所可以在管理团队上提高独立性,尽量通过市场化招聘吸纳高水平专业人才,降低管理团队中由政府机构直接安排的人员占比,通过薪酬激励和股权激励等措施激发管理团队的独立性、创新性、服务性、能动性。
此外,在郭田勇看来,北交所和新三板的关联性密切,缺少独立性,也成为制约其发展的因素之一。新三板中原有的精选层公司全部转移到北交所,此种做法会产生上市公司和交易所双向选择错配问题,一方面新三板公司无法自由选择北交所、上交所、深交所上市,另一方面三大交易所也无法自由吸引有上市意愿的公司。针对这一问题,他建议拓宽北交所上市企业来源,在全国范围内筛选优质企业,不局限于新三板企业;此外,北交所也可增设国际板,以吸引中概股回归以及境外优质企业来国内上市。
马春秀 北京市政协委员、民建北京市委常委、密云区副区长如何发展现代农业?升级打造农业“中关村”
“作为一个超大城市,北京的特点是大城市小农业、大京郊小城区。农业产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着资源分散、土地有限、产业布局不合理、生态附加值低等短板,农业产业到底应该向哪个方向发展?”
北京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期间,北京市政协委员、民建北京市委常委、密云区副区长马春秀向记者介绍,她此次携《关于升级打造北京农业“中关村” 构建“1+N+X”农业产业园区发展格局的建议》上会,围绕北京农业产业的高质量发展积极建言献策。
马春秀建议,将平谷农业“中关村”升级为北京农业“中关村”,纳入市级管理,在原有功能基础上,增加统筹农业企业、农业产业园区、科创团队等内容。“平谷农业中关村毕竟还是在一个区域,如果把它升级成北京农业中关村,就可以整合北京所有的园区进行统筹打造。”
目前,北京市已有9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开展创建工作,包括房山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密云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和7个市级农业产业园;有19家国家级“星创天地”;还有北京国家现代农业科技城,及其辐射的顺义园、昌平园、通州园、延庆园。马春秀建议,对全市各类农业园区、基地进行全面梳理整合,以北京农业“中关村”为统领,探索挂靠、委托等模式,实现全市园区统一管理、协调联动,构建现代都市农业圈。
此外,北京市汇聚了一大批具备相当规模的农业企业,培育了“三元”“鹏程”“天安”和“正大”等一批知名品牌。马春秀建议,要充分发挥北京农业“中关村”“1+N”园区承载功能,广泛聚集吸纳农业企业入驻。北京拥有一批实力雄厚的农业科研院所,这是发展农业产业得天独厚的优势,也将为龙头企业提供智力支撑。
此外,目前北京农业产业的知名品牌大多是做产品起家,生态绿色农业、观光休闲农业还比较薄弱。“今后应着眼于农业与旅游业结合,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全产业链提升北京农业竞争力。”
顾慈阳 北京市政协委员、民建门头沟区工委主委、门头沟区政协副主席、区科协主席如何让民企更敢闯?容错机制是关键
1月15日,北京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开幕,代市长殷勇作政府工作报告。报告指出要“大力提振市场信心”,“让国企敢干、民企敢闯、外企敢投。”如何让民企敢闯?在北京市政协委员、民建门头沟区工委主委、门头沟区政协副主席、区科协主席顾慈阳看来,建立创新创业的容错机制是关键。
顾慈阳此次带着《关于借鉴硅谷经验推动首都创新创业平台建设的提案》上会,他认为,严格追究企业经营失败者以及政府资助项目决策失误者的责任,会严重影响创业者的热情。“中国人的传统理念是向往成功,但是投资的失败几率很高,尤其是青年人首次投资。我们的社会对这些人不够宽容,这个问题亟待解决。”顾慈阳表示,很多小微企业主只能用房子或其他个人资产抵押才能取得贷款,一旦经营失败就会倾家荡产,命名创办的是有限责任公司,却要承担无限的连带责任。“这样的风险可以采取贷款信用保险来化解”。
去年11月,顾慈阳参加了由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和市科协共同举办的“提升科技创新素养能力”线上出国(境)专题培训班,授课教师既有斯坦福、旧金山大学等名校的教授,又有谷歌、特斯拉等名企的资深科学家;既有硅谷市政府官员,又有从事投资、孵化、平台建设、人才选育等方面的实战专家,令顾慈阳眼界大开。课上提到一句美国谚语“Never fail to fail”,给顾慈阳留下了深刻印象:“一定先有失败经历,才会有成功。” 容错机制保护的不仅是民营企业家,还有发改委、科委、开发区等政府工作人员,“在项目资助、引进和推动产业发展等方面,允许他们在一定范围内出现错误。”
此外,顾慈阳还建议在大学开设高质量的创新创业课程,聘请具有开创精神的企业家或者硅谷的成功创业者担任授课教师,指导有潜质的创业者,激发大学生尤其是硕士、博士生创新创业的热情、敢闯敢干的精神。
黄轶 北京市政协委员、北京民建会员、美臣投资董事长企业“病”怎么治?“企业医院”开良方
“人生病了要去医院,企业碰到困难该怎么办?有没有专业化、市场化的服务平台为它们纾困?”北京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期间,北京市政协委员、北京民建会员、美臣投资董事长黄轶向记者抛出这样的问题。
今年北京两会,黄轶携《关于支持“企业医院”发展 鼓励企业纾困市场化服务平台建设的提案》上会。疫情三年,一些企业元气大伤,面临着经营困难。“政府出台了很多对企业的扶持政策,比如减免税、延缓社保、减免房租,对企业帮助很大,但是不可能每次都通过政府的紧急措施来救助企业。”黄轶建议,支持“企业医院”发展,让更多的社会资本和专业化服务参与到企业发展中,针对困境企业纾困进行专业化辅导。
“缺资金,可以在这个平台上找到银行或相关机构来给你救助;需要法律援助,这个平台可以帮你对接专业的律所,化解经济纠纷;企业面临破产重组时,厂房、办公设备这些固定资产也可以在这个平台上提前交易,让资产最大化套现。”黄轶这样描述“企业医院”运行的前景。
黄轶建议,首先要系统梳理和评估北京市困境企业基本情况,然后要给更多的小微企业以喘息之机,提高扶持救助政策的靶向性。针对困难企业主要面临的关键问题,给予灵活低成本的支持;对因资金链断裂发生债务问题的企业,相关诉讼、执行案件暂缓执行。
此外,要对中介机构和平台在企业纾困中的专业服务,实行资金上的专门补贴和税收优惠,鼓励金融、咨询、法律、会计等专业机构积极参与企业纾困服务,提出困境企业筛选指标体系,构建困境企业财务指标模型。
作为民营企业经营者、北京民建会员,黄轶在过去几年的北京“两会”上多次为民营企业发声。从“为小微企业松绑注册地址限制”到“建立北京市个人破产保护条例,解除创业者后顾之忧”再到“推动企业医院发展”,黄轶的提案持续聚焦营商环境的优化、民营企业家信心的树立。“这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我们一直努力。”
(《中国新闻》报)
涉疫刑事案件办理调整后,还有哪些法律问题待明确?****** 中新网北京1月9日电(韦香惠)我国对新冠病毒感染已正式实施“乙类乙管”。7日,最高法、最高检等五部门联合出台《关于适应新阶段疫情防控政策调整依法妥善办理相关刑事案件的通知》,对涉疫刑事案件办理调整进一步细化。有关专家表示,这更有利于符合新规所代表的现时的社会评价,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统一。 1月8日,中国边境城市——广西东兴活力逐渐恢复 翟李强 摄这些人可解除羁押 1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海关总署联合出台《关于适应新阶段疫情防控政策调整依法妥善办理相关刑事案件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明确,自2023年1月8日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不再纳入检疫传染病管理之日起,对违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预防、控制措施和国境卫生检疫规定的行为,不再以刑法第三百三十条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第三百三十二条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定罪处罚。 目前正在办理的相关案件,依照我国刑法、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及时妥善处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处于被羁押状态的,各办案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解除羁押强制措施;涉案财物被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依法及时解除。 《通知》强调,要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侵犯医务人员人身安全、扰乱正常医疗秩序和严重妨害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重点机构防控秩序,对涉疫药品、检测试剂等制假售假、走私贩私、哄抬物价等危害严重、性质恶劣等犯罪行为,依法从严惩治,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对涉疫轻微刑事案件,重在疏导和化解矛盾,统筹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把注重溯源治理、恢复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融入司法办案。 1月7日晚,上海浦东国际机场T2航站楼国际到达层连夜拆除入境旅客闭环转运防疫围挡 殷立勤 摄专家:刑法适用的基本原则是从旧兼从轻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教授郑戈向中新网介绍,刑法适用的基本原则是“从旧兼从轻”。 郑戈解释,从旧兼从轻原则是刑法和行政处罚法等涉及禁止和处罚某些行为的法律领域所通用的法律适用原则,从旧原则所贯彻的是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的理念,如果某种行为是被行为发生后的新法规定为具有可罚性,则应当按照行为时的旧法不予处罚;从轻原则是对从旧原则的补充,如果行为发生时的旧法规定该行为违法并应予处罚,但新法免除了该行为的处罚或规定了较轻的处罚,则适用新法。 “涉疫刑事案件办理调整是新法轻于旧法时,从轻原则适用的进一步体现。”他说。 北京大学医学人文学院医学伦理与法律系教授王岳认为,“乙类乙管”的实施,意味着刑法随着行政前置法的修改而对涉及新冠感染的行为的法律认定发生了变化。 王岳表示,《通知》对相关人员的解除羁押更符合处罚与违法行为相适应的原则,更有利于符合新规所代表的现时的社会评价,实现判决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他向中新网解释,其中的法理在于,对于新冠病毒感染的乙类甲管措施已经实际解除,且“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观念不断深入人心,在这一背景之下,人们刻意违反新冠防疫规定的现实可能性和危险性都已经下降,原有可能涉及刑事犯罪的行为已经不足以构成对社会秩序以及公众健康这两个法益的威胁,法律对该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的评价已发生变化。 “乙类乙管”实施首日的首都国际机场 中新社记者 富田 摄还有这些法律问题待明确 1月8日起,我国对新冠病毒感染正式实施“乙类乙管”。除了刑案办理模式以外,专家认为,还有一些法律问题需进一步明确。 王岳提到,对于因感染新冠无法到岗时,员工工资的发放;感染新冠病毒居家隔离期间,国家是否需要提供生活保障等问题待有关部门统一规定。 郑戈则表示,“乙类乙管”后的法律问题还有健康码、行程码所涉及的公民个人信息删除问题、“乙类甲管”期间违反防疫规定的行为的处罚问题等。 对于健康码是否还有存在的必要,郑戈认为,目前还有人有做核酸的需要,由于路径依赖,核酸检测结果与健康码是绑定的,查询起来比较方便,但健康码的公共用途已丧失。为此,他建议,核酸检测结果可另辟通道供个人查询。(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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