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明确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
辽宁明确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
不得收取超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
本报讯(记者刘玉)辽宁省科技厅与省教育厅近日联合印发《辽宁省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明确了培训机构举办者和从业人员应具备的条件,并对培训机构设立的课程、使用教材、培训时间和收费项目等提出要求。
辽宁规定,举办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的社会组织、企业或个人应当具有相应的经济能力,不得以任何形式借办科技类培训之名开设学科类课程,中小学校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培训机构。
校外培训机构专职教学、教研人员原则上不低于机构从业人员总数的50%。面向中小学生的线下培训,每班次专职教学人员原则上不低于学生人数的2%;面向3周岁以上学龄前儿童的线下培训,每班次专职培训人员原则上不低于儿童人数的6%。被纳入“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黑名单”管理的人员以及中小学、幼儿园在职教师(含教研员)不得从事相关培训工作。
在收费管理方面,辽宁要求培训机构明码标价,公开培训内容、培训时长、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信息,预收费须全部进入本机构收费专用账户,不得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同时,培训时间不得和当地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合理利用节假日开展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当日20:30。
空间电磁频谱研究院及低轨卫星星座产业化项目落户重庆******
中新网重庆2月3日电 (记者 刘贤)记者3日从重庆西永微电园公司获悉,中国航天科工一院空间电磁频谱研究院及低轨卫星星座产业化项目落户重庆,将进行空间电磁频谱研究、空间气象数据应用研发、空间信息产业链引育孵化及商业应用相关核心产品研发、生产、销售等。
2月2日,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与重庆市战略合作重大落地项目——“空间电磁频谱研究院及低轨卫星星座产业化项目签约活动”在渝举行。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中国航天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中国航天科工一院)与重庆西永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正式签署项目投资合作协议,并为空间电磁频谱研究院和航天天目卫星科技有限公司揭牌。
据悉,项目拟在西部(重庆)科学城重庆西永微电子产业园区成立中国航天科工一院重庆分院(空间电磁频谱研究院)和航天天目卫星科技有限公司。
其中,空间电磁频谱研究院将引入科研团队及产业链上下游合作方技术力量,引领空间电磁频谱应用,打造产业发展核心能力,带动重庆市相关产业高质量发展。
航天天目卫星科技有限公司则将通过空间数据应用研发,牵引平台与载荷、数据开发服务,推动国内空间信息应用产业发展,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及“全球预报、全球服务”。
近年来,西部(重庆)科学城重庆西永微电子产业园区抢抓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重大机遇,大力布局以卫星应用、空天网联为代表的航空航天战略性新兴产业,加速引入卫星上下游产业链聚合发展。(完)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