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大概是“电视剧的电影改编”必须要面临的普遍困境。就市场而言,电视剧的电影改编是对一个优质IP的二次开发,是用最简单实用的方式实现利润最大化;就观众而言,去影院欣赏由电视剧改编而来的电影,是对电视剧的二次消费,也是对集体共鸣的二次呼唤。看似是“双赢”的生产模式,却对创作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他们能不能在新的媒介舞台上延续原有作品的艺术生命和人物魅力,实现或贩卖于观众而言未尽的情怀?
尽管就目前的情况看,电视剧的电影改编难度不小,难成主流,可它也未必是昙花一现。因为二度创作出来的电影不仅能开发出电视剧的后续商业价值,或许还能为当下的电影市场增添更新鲜的文本元素。
“电影范儿”的表层转换
不可否认,电视剧和电影在叙事长度、密度和容量上都有不同,但是把电视剧改编成电影,绝不应该成为浓缩剧情或砍去枝蔓的“精编版”。如果只是完成镜头语言的表层转换,而没有遵循不同媒介叙事规律的情节改编,由电视剧衍生出的电影就不会有属于自身的“二次生命”。
电影由于时长的限制,在塑造人物形象时多采用典型化的手法;而电视剧则没有此类限制,可以更细致全面地刻画人物形象,多侧面地展示人物性格,让角色更有立体感、亲和度。曾经在电视上收获流量和热度的《三生三世十里桃花》《步步惊心》《何以笙箫默》等作品一进入影院立刻就遭遇惨痛的滑铁卢,其根本原因就是在失去了大量的生活场景、人物对话和情节段落后,电视剧里原有的丰富剧情变得模糊琐碎,从而导致最终的叙事失焦。而观众对此最直观的感受就是“找不到重点”。
同样,剧版和影版《想见你》凸显的都是男女主人公对爱情的执着——剧中人一次次穿越,就是为了挽回悲剧,完成双向奔赴。但电视剧可以用大量情节铺陈相爱的经历、心动的过程,但在电影里,我们只能见到各种快速的剪切和转场。诚然,原剧粉丝仍能get到黄雨萱与李子维的“发糖”环节,但对原作并不熟悉的观众而言,就会感到突兀与生硬,很难完成与影片角色的共情。
有一种观点认为,电视剧的镜头语言以情节表现为核心,对视听造型功能创新化的追求会受到抑制。因此,从电视剧到电影,就应该让视觉效果更有冲击力,色调影调更加风格化,通俗地说,就是要有“大场面”,让电影“更像电影”。
比如,原本主打悬疑的电视剧《痞子英雄》到了大荧幕上就成了各种爆破戏、动作戏的集锦,画面虽然更酷炫,更有“电影范儿”了,但这种简单的电影化策略无论在票房还是在口碑上显然都与成功相距甚远。
类似的,影版《想见你》似乎也把力气用错了地方。这一回,“凤南小队”柯佳嬿、许光汉和施柏宇的舞台不再局限于台北的乡下,而是有了“双城故事”。但场景的丰富和格局的增大反倒换来了原作一系列元素的丢失,比如“自我认同”“校园霸凌”等社会议题不见了踪影,以至整部电影有跌落回“不负相遇”式庸俗爱情剧的危险。
不“破”不“立”的重构
那么,电视剧的电影改编到底该怎么做?文本之间的语言转换,不仅应该是对电视语言的解构,更应该是用电影语言进行重构的过程。所谓重构,就是对电视剧原有情节加以选择、提炼和重组,从而使戏剧冲突集中化、主题内涵凝练化、角色塑造典型化,以及场景设置功能化。
比如,电视剧《悬崖》注重周乙这个人物形象的塑造。他虽然在给妻子的信中声明一生只爱她,但他又对顾秋妍产生了感情。等来团圆时刻,他的心中反而挂念着秋妍与莎莎。周乙不仅是一个冷静、谨慎、智勇双全的地下工作者,也是一个多情、纠结的普通中年男人。这种人性的复杂吸引着观众,也符合电视剧的叙事特色。但到了电影《悬崖之上》中,则主打谍战片的高精密、快节奏、强剧情、高概念,人物塑造也从主角的内心戏转向两大阵营的斗智斗勇、正邪难辨,用剧情的张力和逻辑的严密代替漫长的感情铺陈。这无疑是更符合电影叙事特色的拍摄手法。
遗憾的是,影版《想见你》似乎就拘泥于剧版的“穿越”概念无法自拔。时长的限制让电影没有了电视剧抽丝剥茧的乐趣,于是导演只能拉着观众一路狂奔,强行的自圆其说也显得有些不负责任。其实,在有限的篇幅里,何不将镜头对准因用助听器而被霸凌的莫俊杰、因性格内向而被排斥的陈韵如,甚至是比较“特殊”的王诠胜?对剧情走向的适当重构,不仅可以弥补电视剧的遗憾,也能深化电影的主题——对“边缘人”的关注。
“戴着镣铐跳舞”的多种玩法
在保持原作基本风格和主旨理念的基础上,由电视剧改编的电影还可以演绎出新的故事,完全有条件尝试多种玩法。比如,电影版《将爱情进行到底》就打破了电视剧原有的线性模式,选择了“三段式”,对文慧和杨铮的爱情进行了开放式的猜想。尽管电影的剧情设置也有不合理之处,当年也曾被不少网友吐槽,但这一尝试确实唤起了观众对现实生活和人生态度的多样性思考。
可见,即使是“戴着镣铐跳舞”,只要能在维护原始文本完整性的前提下,赋予作品新的精神意旨,电视剧改编电影也能有多种玩法。就拿影版《想见你》来说,既然很难在逻辑的严密和情节的精彩上超越原作,何不顺着剧版曾经拍摄的彩蛋,去积极探索两位主角的爱情故事的多种可能?
未来,曾经的热门剧集《爱很美味》《寻秦记》《花千骨》的电影版都将陆续和观众见面。把优秀的电视剧改编成电影,可能谈不上对中国电影格局的突破和创新,但在具有特色的品牌营销下,倒也不失为一个相对稳健的市场策略。
但它们也免不了要面对影版《想见你》已经遭遇的困惑——是亦步亦趋,还是另起炉灶?这个问题可能不会有所谓“正确答案”,但在质量过硬的原创剧本依然相对稀少的当下,由电视剧改编而成的电影,或许仍会在市场中占据一席之地。
说到底,先“破”,然后才能“立”,如果连超越和突破原作的勇气都没有,那么电视剧的电影改编注定是一条崎岖之路。(李勤余)
两部门:7种情形不得报名参加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
国家新闻出版署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关于印发《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办法》和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实施细则》的通知
国新出发〔2022〕2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有关主管部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宣传局,中央各主要新闻单位:
现将《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办法》和《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国家新闻出版署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022年12月30日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和加强党对宣传思想工作的全面领导,落实党管宣传、党管意识形态、党管媒体的要求,加强新闻采编队伍管理,规范新闻采编秩序,促进党和国家新闻事业发展,依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和国家对职业资格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家对新闻记者实行准入类职业资格制度,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的统一规划。
第三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面向已入职新闻单位的从业人员,考评其是否具备从事新闻采编工作所必需的政治素养、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
本办法所称新闻单位,是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依法批准设立并列入新闻记者证核发范围的单位。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闻单位从事新闻采编工作的人员,应当参加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合格并依法取得新闻记者证。
第五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由国家统一组织、统一时间、统一大纲、统一试题、统一标准。
第六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应当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考试组织工作应当接受监察机关、保密机关和社会监督。
第二章 考试组织
第七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在国家新闻出版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具体考务工作委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各地考试工作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管理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共同负责。具体职责分工,由各地协商确定。
第八条 国家新闻出版署负责审定考试科目、考试大纲、考试题目,研究并建立考试题库。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考试工作的组织实施,会同国家新闻出版署对考试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确定合格标准。
第三章 考试报名
第九条 报名参加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新闻志向、工作取向,热爱新闻工作,恪守职业道德。
第十条 报名参加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应当具备本办法第九条所列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三)在新闻单位编制内或者与新闻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新闻单位为非法人编辑部的人员,须为新闻单位的主管(主办)单位在编人员或者与主管(主办)单位签有劳动合同。
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已经参加考试的考试成绩无效:
(一)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开除公职的;
(三)受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的;
(四)被列入新闻采编不良从业行为记录并在限业期限内的;
(五)伪造学历、工作资历证明的;
(六)因严重失信行为被国家有关单位确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并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
(七)国家新闻出版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条 参加考试的人员,须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新闻单位审核同意,按照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考试管理机构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完成报名,凭准考证、身份证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中央单位主管、主办新闻单位的人员参加考试,实行属地管理原则。
第四章 考试内容
第十三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的内容和命题范围以国家新闻出版署公布的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大纲为准。
第十四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设置基础科目和专业科目,综合考核应试人员从事新闻采编工作应当具有的政治素养、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
第五章 考试方式
第十五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具体考试日期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确定。
第十六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纸笔考试或者电子化考试。
第十七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评卷,统一确定合格分数线,考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布。
第六章 考试违纪处理
第十八条 应试人员在考试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终身不得参加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
应试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 考试工作人员有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视其情节、后果给予相应的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资格管理
第二十条 国家新闻出版署建立新闻记者职业资格数据库和诚信档案,将参加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以及依据本办法第十八条作出相应处理人员的有关信息,录入新闻记者职业资格数据库和诚信档案,并为应试人员、新闻单位和新闻出版管理部门提供线上查询服务。
第二十一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合格的人员,由所在新闻单位按规定为其申领新闻记者证。
第二十二条 国家对新闻记者依法实行执业准入管理,由国家新闻出版署统一核发新闻记者证。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施行前已获得国务院有关部门认定的新闻采编从业资格或者持有有效新闻记者证的人员,视同通过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国家新闻出版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按职责分工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其他相关规定,凡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照本办法执行。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实施细则
第一条 根据《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办法》和有关法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国家新闻出版署成立全国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专家委员会,负责拟定考试大纲、考试命题、考试阅卷、提出考试合格标准等工作。
国家新闻出版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成立全国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办公室,设在国家新闻出版署,负责考试大纲、考试试题审定和考试监督检查等,承担考试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设立《新闻基础知识》和《新闻采编实务》2个科目。
2个科目考试在同一天上、下午分别进行,每个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第四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方法,应试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参加全部应试科目考试合格,方可取得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合格证明由国家新闻出版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委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制作发放。
第五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考点原则上设在直辖市和省会城市的大中专院校、中考高考定点学校或者考试机构建设的专门场所,优先安排在人事考试标准化考场、教育考试标准化考场进行。
第六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在当年度考试6个月前向社会公布,保证应试人员及时了解考试要求,进行充分的学习、备考。
第七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坚持回避原则和考试与培训分开的原则。凡参与考试命审题、阅卷等工作的专家及工作人员,不得参加考试,也不得参与或者举办与考试内容相关的培训;参与考试组织实施的单位和机构,不得举办与考试内容相关的培训。
应试人员参加培训坚持自愿原则。
第八条 考试相关工作和试题试卷的秘密等级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各级考试实施机构会同有关部门切实做好考试各环节的安全保密工作。
第九条 参与考试组织实施的有关机构、专家及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法规规定,遵守考试工作纪律。
第十条 本细则由国家新闻出版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按职责分工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细则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其他相关规定,凡与本细则不一致的,按照本细则执行。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