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自订“土规定”解聘员工为何违法******
近日,北京二中院披露了一起劳动纠纷案,用人单位以员工张某绩效考核不合格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法院判决公司属于违法解除,双方应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澎湃新闻1月31日)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用人单位解雇员工,必须符合特定条件。劳动合同法规定,只有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六种情形下,用人单位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此外,在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等三种情形下,用人单位虽然也能解雇员工,但必须“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
严格的法律条款,保护了劳动者的基本权益。但也有一些用人单位试图用“小动作”绕过法律规定。其中,自定一份内部规章制度,将绩效考核结果与员工去留实行挂钩,是很常见的做法。这些单位一旦遇到员工考核结果不达标的情况,就可能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不能胜任工作”为由,将员工“炒鱿鱼”。
北京二中院披露的这起纠纷也是如此。涉案用人单位早早制订了自己的绩效管理办法,规定企业有权对考核结果为待改进的员工予以解聘处理,无须支付任何补偿或赔偿。乍看上去,解聘当事员工,似乎是企业依规行事。但在法院看来,企业自订的“土规定”并不能改变这种行为的违法属性。
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而不能自行其是,不把员工利益放在眼里。劳动立法之所以如此设计,正是为了避免用人单位自定“霸王条款”,侵犯劳动者权益。
一个用人单位,对员工最严厉的处罚,莫过于解聘开除。绩效考核反映的是员工工作实绩,并不能与劳动者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混为一谈。一个绩效考核不合格的员工,就算“不胜任工作”,法律也规定了“挽救措施”,要求先“进行培训或者调整其工作岗位”,这也体现了法律以人为本的温度。
在这起纠纷中,员工张某既没有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也没有犯多大的过错,给用人单位造成多重的损失,入职后若干年的表现,也都在“合格线”以上。数次考核结果为“待改进”,直接就“一棒子打死”,砸掉养家糊口的饭碗,于情于理于法,都说不过去。
基于现实生活的丰富性、立法的抽象性,任何法律条款都不可能穷尽一切现象,劳动立法也是如此。但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从来不是一句空话。在这起劳动纠纷案件中,法院通过掷地有声的司法判决,明确员工考核不合格不是解除劳动合同的充分理由,为用人单位划定了一条清晰的法治红线,张扬了从严保护劳动者权益的立法精神。(中国青年报 刘婷婷)
多名广东省人大代表吁抓住恢复通关机遇 加快建设世界级大湾区******
中新网广州1月14日电 (记者 程景伟)广东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正在广州召开,多名广东省人大代表建议,加强粤港澳大湾区金融互联互通、科创合作、交通建设等,推进规则标准“软联通”、基础设施“硬联通”,加快建设世界级湾区、发展最好的湾区。
2023年广东省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纵深推进粤港澳大湾区、深圳先行示范区建设,高水平建设横琴、前海、南沙三大平台。
“随着港澳与内地恢复通关,预计粤港澳地区的旅游、留学、商贸等活动需求将迎来爆发式增长。”广东省人大代表、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刘祥称。
刘祥建议,应抓住港澳与内地恢复通关的机遇,加快完善粤港澳大湾区数字人民币跨境支付环境的搭建,包括港澳两地受理侧支付终端的更新、数字人民币系统与香港“转数快”等本地支付系统的对接、对公钱包的开立等。
《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发布以来,粤港澳三地科技产业合作愈发密切,以广深港、广珠澳科技创新走廊为主轴的“两廊三极多节点”创新格局建设加速进行。但同时,大湾区各城市在政策协同、创新要素流通等方面协调难度较大。
对此,广东省人大代表、深圳市政协副主席吴以环建议,成立“粤港澳大湾区政产学研用资联盟”,通过定期召开联盟会议,共同推进并解决大湾区科技创新合作中面临的关键问题,强化区域合作中科技创新合作的战略地位。
吴以环还提出,制定并实施“粤港澳大湾区未来产业创新网络计划”,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与高校及科研院所联盟,与产业基金合作,建立新型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
当前,粤港澳大湾区城际铁路建设取得一系列进展,居民出行选择更加丰富,便捷性、舒适性大幅提升,“轨道上的大湾区”正在加速成型。
目前,广州地铁运营总里程达621公里。广东省人大代表、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刘智成称,该集团将统筹20条565公里地铁、城际线路和24个铁路综合枢纽项目建设,加快构建世界级轨道交通网络。
“今年,我们要着力实现城际与地铁‘互联、互通、互维、互运’和公交化运营,推动形成大湾区都市圈1小时通勤圈。”刘智成说。
“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多层次轨道交通融合发展,引领大湾区空间布局优化,促进人员与生产要素有序高效流动。”广东省人大代表、深圳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专业总工程师吕国林建议,尽快启动《粤港澳大湾区城际铁路建设规划》中期评估与修编工作,健全大湾区多层次轨道交通融合标准规范体系。
吕国林还建议,统筹规划大湾区低空航路航线网络,研究探索广州、深圳、香港、澳门等重点城市之间的常态化货运无人机航线划设和运行管理模式。(完)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